且玩且讀 —— 歐遊讀書雜記

旅遊的時候,要不要帶書,帶什麼樣的書,一向是個為難的選擇。最正宗的自然是「量身定做派」︰知道要去黃山或康斯坦丁堡了,就事先作好功課,勤懇精確的帶上《徐霞客遊記》或蒙太固夫人的《土耳其使館書簡》(Turkish Embassy Letters, 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除此之外,還有認為「行萬里路,讀萬卷書」的上下聯勢不能同時並行不悖,堅持純粹體驗,旅行時只讀導遊書的「原教旨派」;擔心被職業導遊和七彩明信片的刻板印象先入為主,連導遊書也不看,要保留想像童貞直到和異地相見歡為止的「驚喜掛帥派」;以及因為沒作功課,錯過羅孚宮的水晶妝臺或融聖妙狂蕩于一身的聖德列莎雕像,捶胸頓足的「事後追悔派」等等。于這些派別,我或多或少都做過入門弟子,滄桑甘苦,一時也說不盡。

這次去歐洲,是我第一次順其自然,哪塊書磚掉下來砸到頭就帶哪塊,沒有刻意強求書本必須和旅途沾親帶故。一共兩本,一本是兩個月前看過書評,在網上隨意預訂之後就忘光光;到出門那天早晨圖書館才來電郵通知,飛車去取沒時間衡量的《艷麗的土壤︰顏色的發明與美術史》。一本則是十年前看過,至今已經全無印象等于新書的《玫瑰的名字》,出門前二十分鐘隨手抓的。

沒想到,這兩本書就像事先配好套似的,和旅程相輔相成,絲絲入扣。

早早遭文字蠱鈍,對繪畫彫刻的反應一直停留在「很像很像」的我,偏偏和許多裝模作樣的讀書人一樣,總覺得這樣沒美術素養很可恥、很不體面。幸好想起來,心理學先驅威廉‧詹姆斯好像說過,人是先跪下然後才對神明起敬畏之心的。所以,我的雙膝在歐陸的美術館階上,都快跪腫了。每次去每次看,看不懂也要看,就巴望能從朝聖的空虛儀式裡培育出信仰真知來。《艷麗的土壤》可真讓我悟了道。比方說,原來聖母的衣服都是藍的,是因為十九世紀以前西方畫家用的藍顏料都是半寶石搗煉的,特別貴重。到柏林、倫敦的時候我就伸長了脖子用心看,聖母果然是穿藍的多呢!以往走過多少趟,從來也沒注意過﹐可見書是不能不讀的。(還是說觀察能力如此低落的腦袋,就拿書來修也沒希望了?)

說正經的,作者談各代畫家或因顏料會退色、或財力不足、或原料難得,用色時大受限制,照理講都是常識而已,我這藝術白痴卻是聞所未聞,大開眼界。比方說,倫敦維多利亞博物館裡,拉斐爾給掛毯作坊畫的底稿不是「正經畫」,而是準備剪成一片片墊在機底給織工照著織的「颯颯去」物件。畫門徒捕魚與耶穌神蹟的時候,耶穌的衣裾用的不是耐久的銀硃,而是便宜的植物染料,到現在早已退成蒼茫的灰白。水裡耶穌的倒影卻還是真材實料,紅灩瀲瀲,兩相對照似真似幻、誤打誤撞的居然有種哲理的神異——人性與神性的並存?

小拉當初是怎麼想的呢?完美主義者和現實妥協得快抓狂了,細節處明知于事無補的奢侈一下來取得平衡?知道作坊裡折騰得多顏色退得快,只好在倒影上提醒織工一下?還是預算沒抓準,錢用完了?光憑書裡學的一點皮毛,就可以胡思亂想好久,像打開整整一個阿房宮,看裡頭綠雲擾擾,明星熒熒,渭流漲膩直打到腳上,是畫家在調色,畫寶石和絲絨,倒洗畫筆的水,動腦筋剋扣顏料錢好補大毛、二毛的襪子,就像菜市場小販在磅秤上耍花樣。像這樣,懂得一點創作過程裡現實與理想的落差,美術品和畫家都伸臂踢腿的活過來,不只是一生下地已經披盔貫甲、完滿無缺的神祇。

這次去愛丁堡以北的聖安德魯,是頭一次到蘇格蘭。想當年,天主教和新教在各國爭鬥慘烈,許多中古的宏偉寺院就此遭殃,聖安德魯大教堂便是一例。本來嘛,跑這種斷垣殘壁的古蹟最乏味了,放眼看去只是一堆爛石頭,遊客懾於盛名不得不走一趟,看不出所以然來,往往敗興而歸。好好,也許別的遊客比我有慧根,我承認,連頭尾俱全的凡爾賽宮,我還恨不該一應傢俱陳設都革命革光了,像吃空心湯圓。燒得塌得只剩頭蓋骨、半邊肩膀的和尚廟,有什麼好看的?

可手持一冊《玫瑰的名字》一切都不同了。艾柯從書裡探出頭來,就連石頭都和他一問一答。哪,那邊二十公尺高的哥德式複花長窗的殘破花飾,看久了漸漸浮凸圓足,是當日裸女與人頭馬在聖徒眼皮下公然交合的詭艷彫刻。看看錶,十一點鐘,在早起的僧侶們已經是下午了。他們可沒錶,清晨三點就得上堂早禱,報曉的雄雞又靠不住,只好專人擔任人鐘,熬夜不睡。早禱的時候,另有人拿著燈在旁邊監視,只要抓到你前仰後合,燭光馬上抖到臉上來,妙的是儼然成為儀式的一部份。(不像小學朝會,不管多少小朋友中暑昏倒,老師還是一副不能置信的表情。如果有個高瞻遠矚的校長,事先授命每班挑一個芝麻官,配備水壺,一看到倒下去的晝寢朽木馬上澆醒,就不至于要一個個向醫護室抬了。)

走過終年飄雨、瑩潤如芝的青草地,我不脫華人習氣的按書中插圖擬想廚房該在哪裡。沒有老婆,總得吃好一點吧?富裕的寺院自給自足,宰了豬放下一大缸的血,不像老美避之唯恐不及,而是留著寺內自製臘腸。村裡的貧農少女如肯陪老醜的僧侶睡覺,也可分一杯羹。昨天飯店供應蘇格蘭名菜羊雜腸(haggis),黑褐燕麥帶血條濃香實腴,和豬血糕長得像表兄弟,寺院想必常吃。看來僧侶的日子和利用尿桶、佛燭燉罈子肉的和尚一樣,差不到那裏去。

石柱纖巧得像玻璃吹出來的拱頂窖室清森有鬼氣,讓人想起書裡的藏寶地窖,得化點力氣把在各地美術館看到的諸多聖骨盒、祭器、書匣、十字架、權杖、袍服、冠冕、絲毯、畫屏、寶飾都搬運過來。看哪,家用神龕的兩根黃金與青金石柱框住精工的耶穌下葬銀雕,頂著嵌黑縞瑪瑙底、鑲代表十三門徒的十三塊鑽石的黃金十字架,三角楣上以五色瑪瑙與紅寶石鑲成扇貝形邊飾。在這金寶堆裡樂以忘死的執事長老雖說貪財怕事,卻不是連續劇裡對著銀兩搓手咂嘴口吐白沫的丑角。跟他走過深幽迴廊,石雕鏤析下陽光有如金束,照得他手上的戒指虹彩輝煌。聽他高談珍寶的語言,就連惡魔都不能不魂飛魄喪——綠玉髓、黃碧璽和水蒼玉的華美讓魔王回想起他光明之子的過去,煥燦火光則代表地獄的無間熱苦……。

我就這麼和俊美天真的艾索和料事如神的「英國諸葛」威廉長老作伴走過中世紀,門票是手裡三塊五美金買的平裝本。讀書就是玩,玩完了書看得更透,旅途上的見聞風物紛紛撲進書裡,書頁紛飛又包羅了旅途的一切。既不須先作功課也不用事後追悔,真乃賞心樂事也!

唾面自干:中国右派为什么迷恋川普?

脸书上认识的大陆朋友有好些是川普迷。因为是我极敬重的人,存而不论,路过的时候不点赞,闷声大发财。至少这一点我和美国人学透了,他们社交时对政治题材的态度,叫我想起高中的体育老师。两三百磅『不重则不威』的体态,她远远站在池边,手持一把十来尺长银晃晃形如张飞蛇矛的家伙,对抱紧了水泥池岸,泡得嘴唇发绀蓝的我说:『游啊,只管游,淹了水我捞你上来。』就是敬而远之的意思。美国人若是谈话溺水了,不小心不得已碰到了政治边际,也只是远远的拿捞子拍两下水,连鞋都不肯湿一湿。虽然看了气闷,实是可贵的风度。

为什么这些笃信民主的大陆朋友,看不出川普的恶形恶状?按下他们的厌女症,看不上希拉里且不谈,我想是有历史原因的。小说家韩少功说

『如果沒有「文革」那麼多人權災難,沒有知識分子群體對紅色時代的滿肚子苦水,以及出於人之常情的怨恨,中國90年代以來的資本主義神話是否會少一點狂熱和偏執?中國知識群體主流對西方的崇拜,遠遠超過了印度、俄國、巴西、南非等國家的同行,但這種國情是怎麼形成的?是否正是「文革」式「極左」政治的自然反彈?』

虽说这些大陆右派朋友执迷川普情有可原,我还是必须多一句嘴:这些误会往往并不美丽。华人扯着何仙姑叫舅妈,跟极右白人拉近乎,不始于今日。02年我吐槽过台湾极右派的天真无邪
 

網路上常看到台灣人附和歐美的極右派,唾罵猶太人「橫蠻自大,把持經濟命脈」,拍著大腿嘆惜二次大戰德國的「最後解決方案」沒能徹底把他們滅了種。種種謬論,總之新納粹說什麼他信什麼。以阿的一筆糊塗帳且不談,我真搞不懂為什麼有些台灣人對法西斯的亞利安種族偏見這麼心甘情願地照單全收。在那些極右派心裡,黃種人比「猶太豬玀」更等而下之,華人主動挨過去跟他們結盟,只怕多有不便。

 

还是海外一个新秀新闻站最是一针见血,说到了根子上:

川普口中“伟大的美国”,其实没有你——华裔

 

『那些支持者种族仇恨的对象,不仅有包着头巾行为奇怪的穆斯林,吃低保到处犯罪的黑人,也有抢走他们工作吃狗肉的亚洲人。如果你认为在他们眼中的中国人和其他移民不一样,你就错了,不然就不会有纽约时报关于亚洲人在街头被人吼“滚回你的中国”这样的故事了。』

 

他们这一讲,我不免想起我作为美籍华人,『人民当家作主』,给过共和党『一块儿我的脑袋』(美国俚语)。四五年前去本地的县赶集(county fair), 带孩子看看牲口,坐旋转咖啡杯,吃点子棉花糖啥的,遇见站岗的共和党候选人西装革履,欠身握手殷勤赶着拉票。我行礼如仪,客气的告诉他:『我搬来美国三十余年,作為读過研的白領,无论从哪一重身份看来:移民,亚裔,女性,中產,贵党的所论所为,从未予我替我出力的印象。希望贵党以后能够校正方向,争取我们的票仓。』(这是美式的温柔敦厚我其实想说你大爷的你们哪一回不是践踏我们去讨好白人男主子?每次这样违反本性,吃力好吗,害我又多吃了一团棉花糖。)

现下可好,川普这小子,连羊皮都不肯披一披,还不如当年的共和党远甚。一群华人竟赶着他认大爷,被指着脸骂了唾面自干。我看了,心里实在难受。在家裡做不得主,出来又找欺负。什么时候才能跳出极右极左,永远在法西斯和共产党一对难兄难弟之间做不算抉择的抉择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