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的時候,要不要帶書,帶什麼樣的書,一向是個為難的選擇。最正宗的自然是「量身定做派」︰知道要去黃山或康斯坦丁堡了,就事先作好功課,勤懇精確的帶上《徐霞客遊記》或蒙太固夫人的《土耳其使館書簡》(Turkish Embassy Letters, 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除此之外,還有認為「行萬里路,讀萬卷書」的上下聯勢不能同時並行不悖,堅持純粹體驗,旅行時只讀導遊書的「原教旨派」;擔心被職業導遊和七彩明信片的刻板印象先入為主,連導遊書也不看,要保留想像童貞直到和異地相見歡為止的「驚喜掛帥派」;以及因為沒作功課,錯過羅孚宮的水晶妝臺或融聖妙狂蕩于一身的聖德列莎雕像,捶胸頓足的「事後追悔派」等等。于這些派別,我或多或少都做過入門弟子,滄桑甘苦,一時也說不盡。
這次去歐洲,是我第一次順其自然,哪塊書磚掉下來砸到頭就帶哪塊,沒有刻意強求書本必須和旅途沾親帶故。一共兩本,一本是兩個月前看過書評,在網上隨意預訂之後就忘光光;到出門那天早晨圖書館才來電郵通知,飛車去取沒時間衡量的《艷麗的土壤︰顏色的發明與美術史》。一本則是十年前看過,至今已經全無印象等于新書的《玫瑰的名字》,出門前二十分鐘隨手抓的。
沒想到,這兩本書就像事先配好套似的,和旅程相輔相成,絲絲入扣。
早早遭文字蠱鈍,對繪畫彫刻的反應一直停留在「很像很像」的我,偏偏和許多裝模作樣的讀書人一樣,總覺得這樣沒美術素養很可恥、很不體面。幸好想起來,心理學先驅威廉‧詹姆斯好像說過,人是先跪下然後才對神明起敬畏之心的。所以,我的雙膝在歐陸的美術館階上,都快跪腫了。每次去每次看,看不懂也要看,就巴望能從朝聖的空虛儀式裡培育出信仰真知來。《艷麗的土壤》可真讓我悟了道。比方說,原來聖母的衣服都是藍的,是因為十九世紀以前西方畫家用的藍顏料都是半寶石搗煉的,特別貴重。到柏林、倫敦的時候我就伸長了脖子用心看,聖母果然是穿藍的多呢!以往走過多少趟,從來也沒注意過﹐可見書是不能不讀的。(還是說觀察能力如此低落的腦袋,就拿書來修也沒希望了?)
說正經的,作者談各代畫家或因顏料會退色、或財力不足、或原料難得,用色時大受限制,照理講都是常識而已,我這藝術白痴卻是聞所未聞,大開眼界。比方說,倫敦維多利亞博物館裡,拉斐爾給掛毯作坊畫的底稿不是「正經畫」,而是準備剪成一片片墊在機底給織工照著織的「颯颯去」物件。畫門徒捕魚與耶穌神蹟的時候,耶穌的衣裾用的不是耐久的銀硃,而是便宜的植物染料,到現在早已退成蒼茫的灰白。水裡耶穌的倒影卻還是真材實料,紅灩瀲瀲,兩相對照似真似幻、誤打誤撞的居然有種哲理的神異——人性與神性的並存?
小拉當初是怎麼想的呢?完美主義者和現實妥協得快抓狂了,細節處明知于事無補的奢侈一下來取得平衡?知道作坊裡折騰得多顏色退得快,只好在倒影上提醒織工一下?還是預算沒抓準,錢用完了?光憑書裡學的一點皮毛,就可以胡思亂想好久,像打開整整一個阿房宮,看裡頭綠雲擾擾,明星熒熒,渭流漲膩直打到腳上,是畫家在調色,畫寶石和絲絨,倒洗畫筆的水,動腦筋剋扣顏料錢好補大毛、二毛的襪子,就像菜市場小販在磅秤上耍花樣。像這樣,懂得一點創作過程裡現實與理想的落差,美術品和畫家都伸臂踢腿的活過來,不只是一生下地已經披盔貫甲、完滿無缺的神祇。
這次去愛丁堡以北的聖安德魯,是頭一次到蘇格蘭。想當年,天主教和新教在各國爭鬥慘烈,許多中古的宏偉寺院就此遭殃,聖安德魯大教堂便是一例。本來嘛,跑這種斷垣殘壁的古蹟最乏味了,放眼看去只是一堆爛石頭,遊客懾於盛名不得不走一趟,看不出所以然來,往往敗興而歸。好好,也許別的遊客比我有慧根,我承認,連頭尾俱全的凡爾賽宮,我還恨不該一應傢俱陳設都革命革光了,像吃空心湯圓。燒得塌得只剩頭蓋骨、半邊肩膀的和尚廟,有什麼好看的?
可手持一冊《玫瑰的名字》一切都不同了。艾柯從書裡探出頭來,就連石頭都和他一問一答。哪,那邊二十公尺高的哥德式複花長窗的殘破花飾,看久了漸漸浮凸圓足,是當日裸女與人頭馬在聖徒眼皮下公然交合的詭艷彫刻。看看錶,十一點鐘,在早起的僧侶們已經是下午了。他們可沒錶,清晨三點就得上堂早禱,報曉的雄雞又靠不住,只好專人擔任人鐘,熬夜不睡。早禱的時候,另有人拿著燈在旁邊監視,只要抓到你前仰後合,燭光馬上抖到臉上來,妙的是儼然成為儀式的一部份。(不像小學朝會,不管多少小朋友中暑昏倒,老師還是一副不能置信的表情。如果有個高瞻遠矚的校長,事先授命每班挑一個芝麻官,配備水壺,一看到倒下去的晝寢朽木馬上澆醒,就不至于要一個個向醫護室抬了。)
走過終年飄雨、瑩潤如芝的青草地,我不脫華人習氣的按書中插圖擬想廚房該在哪裡。沒有老婆,總得吃好一點吧?富裕的寺院自給自足,宰了豬放下一大缸的血,不像老美避之唯恐不及,而是留著寺內自製臘腸。村裡的貧農少女如肯陪老醜的僧侶睡覺,也可分一杯羹。昨天飯店供應蘇格蘭名菜羊雜腸(haggis),黑褐燕麥帶血條濃香實腴,和豬血糕長得像表兄弟,寺院想必常吃。看來僧侶的日子和利用尿桶、佛燭燉罈子肉的和尚一樣,差不到那裏去。
石柱纖巧得像玻璃吹出來的拱頂窖室清森有鬼氣,讓人想起書裡的藏寶地窖,得化點力氣把在各地美術館看到的諸多聖骨盒、祭器、書匣、十字架、權杖、袍服、冠冕、絲毯、畫屏、寶飾都搬運過來。看哪,家用神龕的兩根黃金與青金石柱框住精工的耶穌下葬銀雕,頂著嵌黑縞瑪瑙底、鑲代表十三門徒的十三塊鑽石的黃金十字架,三角楣上以五色瑪瑙與紅寶石鑲成扇貝形邊飾。在這金寶堆裡樂以忘死的執事長老雖說貪財怕事,卻不是連續劇裡對著銀兩搓手咂嘴口吐白沫的丑角。跟他走過深幽迴廊,石雕鏤析下陽光有如金束,照得他手上的戒指虹彩輝煌。聽他高談珍寶的語言,就連惡魔都不能不魂飛魄喪——綠玉髓、黃碧璽和水蒼玉的華美讓魔王回想起他光明之子的過去,煥燦火光則代表地獄的無間熱苦……。
我就這麼和俊美天真的艾索和料事如神的「英國諸葛」威廉長老作伴走過中世紀,門票是手裡三塊五美金買的平裝本。讀書就是玩,玩完了書看得更透,旅途上的見聞風物紛紛撲進書裡,書頁紛飛又包羅了旅途的一切。既不須先作功課也不用事後追悔,真乃賞心樂事也!
親,想你了。
這般境界讀書賞遊是真真入魂了。欣羨。
一直覺得這季節是花園的季節。
書是訪談一位老前輩,進行中。
LikeLike